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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 (记者 刘冠霖) 记者昨日获悉,扬州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的通知》,这代表扬州将加快推进科技、文化艺术和体育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
扬州明确,相关部门要有担当意识,既要严守审批准入要求,又要创新改革举措,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指导和帮助培训质量、运营质态较好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快完成审批,做到应批尽批,应管尽管。
同时,要守牢安全底线。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与所开班培训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安全防范、消防等方面规定和标准。培训机构不得选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半地下室、地下室等场所。办学场所必须有住建或消防的前置合格证明及符合要求的房屋安全合格证明。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儿童(培训对象不满14周岁)用房不得超过三层;设置在高层建筑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办学场所应当设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视频监控、配备安全防卫器材,确保不拥挤,易疏散。落实从业人员准入和从业禁止制度。
据悉,扬州将优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以县级为主体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责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实行一点一证制度,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