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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前“营建署”道路工程组长张之明。(台湾“中时新闻网”资料照)
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 检调侦办台当局内政部门“营建署”弊案,查出前“营建署”道路工程组长张之明,在前瞻计划云林县道路改善工程补助案、“营建署”采购市区道路改善计算机软件2起标案,通过前民意代表郑天财办公室执行长张腾龙担任“白手套”,向厂商收贿7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另厂商花百万请女艺术家给张之明包养,总计张获取的贿款及喝花酒、支付婚外情对象费用共计7567万元,8月28日依贪污等罪起诉张之明、张腾龙和业者陈登来、课长詹加欣4人。其中张之明遭具体求刑25年。
另业者江俊升、庄惟杰2人缓起诉处分。业者黄良凯不起诉处分。张之明、陈登来2人在押,明天送审。
至于张之明通过黄姓小三收贿,检方认为黄女不知情,并未侦办追究她刑责,但她收取的贿贿属于贪污不法所得,检方另声请没收。
至于标案金额最高的云林县太阳能光电板设置标案,因另有“营建署”官员涉案,检调锁定涉案对象,另案追查中。
桃园市调查处去年接获检举,指“营建署”2021、2022年办理云林县某乡太阳能光电板设置案,审查前瞻计划云林县道路改善工程补助案及“营建署”采购市区改善计算机软件标案时,业者委托力大生技负责人、民意代表助理张腾龙居间行贿官员,协助业者获取标案或补助款。
其中“营建署”道路工程组审查云林县道路改善工程补助案、采购市区道路改善计算机软件2案,是由张之明负责,张腾龙及厂商除招待张之明喝花酒及饮宴外,另已婚的张之明通过黄姓小三到张腾龙的力大公司拿取贿款,而且厂商还花百万元让1名女艺术家给张之明包养。
张之明接受贿赂及性贿赂后,则指示课长詹加欣提供信息或指导业者,护航业者获取补助款、标案。
检调7月12日搜索张腾龙位于台湾地区立法机构的办公室、力大公司及住处,查扣现金约600万,及1支劳力士名表及1把貌似猎枪的器物,另以证人身份讯问黄女。检方讯后陆续声押禁见张腾龙、张之明及陈登来3人。
台“营建署”日前表示,如有人员涉及不法,将秉持毋枉毋纵原则,依“法”处理;民意代表郑天财则说,两年前张腾龙经过朋友介绍,在他的办公室挂执行长身份,不了解张的涉案状况,一切尊重司法调查。【来源:华夏经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