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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特斯拉“退一赔三”案当事人韩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特斯拉的再审申请,三年多的案子终于有了定论。特斯拉被判向车主韩先生退还购车款并赔偿三倍金额,这也是特斯拉第一次在国内的“退一赔三”案中败诉。
来回顾一下事件经过。2019年6月,天津车主韩先生在特斯拉官方网站购买了一辆经官方认证的二手Model S。8月24日,韩先生驾驶该车以120km/h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突然“车发出嘭的一声,刹车,电门完全瘫痪,一并跳出五个故障码”。
事故发生后,车辆被拖车公司托运到特斯拉服务中心,经服务中心检查告知,此车的电池伞阀、保险等损坏,需要更换,电池无法接电,需要更换完配件再进行检测。随后,韩先生委托天津本地检测机构检测后发现,该车C柱及后翼子板有切割焊接,判定为事故车。
韩先生要求特斯拉免费更换一辆安全的汽车,遭到特斯拉方面拒绝。特斯拉方面认为,在原车主使用车辆期间,车辆在行驶变道时发生极为轻微的碰撞剐蹭事故。根据现场照片、定损协议书、事故认定书以及维修单等证据,可以证明事故只伤及车身左后部叶子板及后保险杠边缘及轮毂表面,完全没有伤及车辆安全结构,不构成重大事故或者结构性损伤;特斯拉公司对该事故也不知情,不存在欺诈的故意。且涉案车辆不存在重大事故,也不存在因更换叶子板而产生结构性损伤,特斯拉公司在销售车辆时未实施任何欺诈行为,向韩先生交付的车辆完全符合“没有重大事故以及火烧泡水”的销售承诺,韩先生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全部予以驳回。
于是韩先生将特斯拉告上法庭,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涉案车辆的维修确实涉及到大面积切割、焊接等,这种修理方式和程度必然对消费者的购车意愿产生重要影响,而特斯拉公司仅仅告知车主“车辆不存在结构性损伤”,尚不足以达到应有的信息披露程度。不论从积极的作为还是消极的不作为来说,特斯拉公司都符合欺诈的客观要件。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撤销韩先生与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二手车订购协议》,特斯拉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韩潮退还379700元购车款,并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1139100元,即“退一赔三”。
然而特斯拉方面并不认可这一判决,并提起上诉,2021年9月,二审驳回特斯拉上诉,退赔车主韩先生共计151万余元。2022年3月,一张关于特斯拉再审申请书的图片在网络流出,图片内容显示,特斯拉不服二审判决,并申请再审。今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特斯拉的再审申请,认定特斯拉欺诈销售成立。
目前双方仍有民事诉讼正在进行中,一起是特斯拉起诉韩先生索赔代步车使用和维修费共计77万余元,还有两起是韩先生与特斯拉的名誉权纠纷案件。韩先生表示,“退一赔三”案的裁定结果是双方名誉权纠纷案的依据,他对后续案件的胜诉很有信心,并表示“如果胜诉,特斯拉公开道歉就是时间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