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消费者买车的渠道是多种多样。有的造车新势力公司是直营模式,也有通过网红直播卖车的,也有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采用汽贸方式销售。但是目前为止,用户购买汽车最主要的方式,还是去4S店。虽然品牌跟4S店也是合作关系,但4S店依然是最正规的。几乎不会出现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但也有例外。
最近,据《消费者报道》报道,多位宝马车主在广州的一家官方4S店购车,付完全款后却无法提车,他们置换的二手旧车也不知去向,车主之前签订的购车合同也被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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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原来是4S店的销售顾问 “张某”, 编撰以低价置换更高配置车辆、收取购置税等借口骗取客户车辆,或让部分客户将钱款转至其个人账户,并伪造协议文件,而此人目前已经投案自首,而具体情况公安机关还在调查取证中。
不过,已经有多位车主表示,自己的宝马置换给了4S店,同时又加钱买了新车。但是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去提车的时候,却被告知不能提车,4S店说钱被内部员工骗走了。
而最早的受害者是2022年11月,目前依然没有提车。涉案金额方面,交易金额最高的一位车主支付了近99万元;涉案总金额超过400万元。
事发之后,宝马粤宝4S店并不承认购车合同的有效性。车主肯定是不能同意的,因为购车过程是在4S店内,合同上也有4S店公章,怎么能说合同无效呢?因此,宝马粤宝4S肯定要负有一定责任的。
首先,对员工的培训以及监督不到位。4S店的销售工作都是有固定的流程,作为一个普通的销售员,上岗前肯定接受过培训。也应该知道欺骗用户是违法行为。但他还是这样做了。这充分说明4S店对员工的培训工作不到位。此外,一个普通的销售员与用户签单,还能顺利盖章,用户支付的钱款,都支付到了个人账户,而不是公司账户。4S店居然没有第一时间发现,种种迹象都解释不通,这也说明了4S店的监管非常不到位!
其次,在事发时,“张某”身为4S店的员工,拿着公司的公章。其实已经代表了宝马4S店的形象,与用户签订的合同,也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应。他做对了,是自己正常的工作流程。做错了,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4S店也要为此承担责任。否则今后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那所有4S店都可以用“无效”合同来搪塞用户,也不给用户任何补偿措施的话,那还谈何法治社会?
第三,在4S店知道销售员“张某”涉嫌欺诈客户并且投案自首之后,本可以用更合理的方式处理与用户之间的关系,却以“无效”合同为由搪塞用户。
对于用户们来说,旧车置换,旧车已经置换给了4S店,同时新车也拿不到,相当于钱车两空。假设4S店能先返还用户们的旧车,或者给用户提供一辆代步车的话,车主也不会集体到4S店门口维权了!
作为豪华品牌,宝马4S店的这种“店大欺客”的行为,是用户无法接受的。
与之相比的是不如宝马豪华,也不如宝马销量好的标致雪铁龙,在中国成立了一个“客户关爱基金”,如果客户跟4S店发生任何问题,都会从这个基金中先行赔付用户,一对一服务用户,然后品牌方再与4S店解决后续的事情。
而此次事件中,华晨宝马公共关系相关负责人只是表示:“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宝马粤宝4S店进行沟通,同时我们也在密切关注案件的情况。”显然是没有把用户的利益放在首位。这样的豪华品牌,你还会支持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