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认房不认贷”在昨日迎来更为细化的政策指引。昨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明确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稳楼市”政策逐渐落地,将对后续尤其是“金九银十”阶段的购房市场提振具有积极作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首套房贷款政策调整 纳入“一城一策”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前,住建部部长倪虹曾在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继续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继续做好保交楼工作,加快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解读:惠及新市民及改善购房群体
据了解,目前许多重点城市实行的是“认房又认贷”,只要在全国范围内有过购房贷款记录,再次贷款购买住宅都被认定为二套。而根据新下发的《通知》,家庭成员若在购房地区无房,即可认定为首套。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此政策落地后,即便在外地有在偿按揭贷款,在本地购房也算首套房,享受首套房标准。同时,在当地只要无房,即便有贷款(记录或在偿)也可以首套房身份买房。李宇嘉表示,这一调整将重点惠及那些在家乡有过置业的城市“新市民”,以及卖一买一的改善置换群体,其首付比例及贷款成本将有所降低。
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通知》中的该表述可以解读为首套房“认房不认贷”。“换句话说,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只看所在城市是否有房,而不看是否有贷款记录。”严跃进认为,这一政策是今年三季度以来陆续出台的各项房地产利好政策中最为重磅的一项,将对后续尤其是“金九银十”阶段的购房市场提振具有积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调整采用了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的表述。“这意味着,在一城一策和城市主体责任的情况下,考虑到城市差异性,是否执行、什么时候执行,将政策执行的权限给到城市。”李宇嘉说道。
银行回应:广州房贷政策暂未调整
广州多家银行则对广州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已关注到相关政策,不过房贷认定政策暂未有调整。“房贷认定政策调整,并非由银行决定,具体实施还要看当地政府和监管机构的政策。”有银行人士告诉记者。
据了解,目前银行在广州地区的住房信贷方面,仍严格按照2017年发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来执行,即:居民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居民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另据了解,广州地区目前主流房贷利率为:首套房贷最低利率为LPR,二套房贷最低利率为LPR+60。
按照易居研究院日前根据一线城市平均房贷数据测算结果显示,调整后,购房者认购二套房可适用首套房首付比例,即从73%降至33%。按600万元总价的房源计算,首付款将从435万元降至195万元,首付成本降低了240万元,即降低了55%的资金支付压力。调整后,购房者认购二套房可适用首套房利率,即从5.03%降至4.50%。按一线城市二套房平均贷款本金405万元计算,月供额将从21816元降至20521元,即减少1295元/月。30年累计减少47 万元。综合以上两点,易居房地产研究院认为,若一线城市积极调整认房又认贷政策,其将通过降低首付款和降低月供款等渠道产生显著的减负效应。
居民换购住房退税优惠将延续
除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外,居民换购住房退税优惠也将延续。据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提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龙乐乐、林晓丽、王楚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