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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顺义区发布《顺义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实施计量收费管理,收费标准为300元/吨,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包括垃圾运输和处理环节费用,不包括前端收集环节费用。
“非居民厨余垃圾”的范围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厨余垃圾。
顺义区拟采取“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定额管理,阶梯收费”方式,逐步推进定额管理和阶梯收费,提高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促进顺义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厨余垃圾排放量。
对单位集体食堂,拟实行差别化收费,具体标准为: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50%的(含50%),按200元/吨计收;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在50%至100%的(含100%),按300元/吨计收;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超过定额标准的,定额内按300元/吨计收,超过部分按600元/吨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