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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天津自贸法院发布《涉外及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天津自贸法院供图
中新网天津4月23日电 (周亚强)23日上午,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2020-2022三年来审理的涉外及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案件情况,集中发布7起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着眼于天津打造世界级港口城市,切实维护“走出去”与“引进来”企业的合法权益,涉及对国内外权利人著作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平等保护,既有传统的民商事和刑事案件,也有信息网络传播领域的新类型案件。
其中,被告人周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出口环节被海关查获扣押后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件。据悉,周某某在未经某著名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将其购买的7600个拉杆箱半成品缝制上该品牌商标,并以保定某商贸公司的名义与埃及客户签订2万美元销售合同进行出售,后向天津海关报关发货时被查获。法院经审理,以周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该案既严厉打击了这种恶意‘傍名牌’的犯罪行为,又有效保护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无形财产,同时也震慑了潜在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向外宣示出我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决心。”据介绍,通过依法公正审理一系列涉外与涉进出口贸易类案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对于打造一流国际营商环境,守护“中国制造”良好形象,以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均具有重要意义。
天津自贸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同等保护原则,进一步加强涉外及进出口贸易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全链条保护机制,构筑坚实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屏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