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补贴范围
(一)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
(相关资料图)
符合条件的下列人员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1.对脱贫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照培训时间及培训补贴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2.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1日-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且未登记为失业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4.对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5.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以顺利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按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二)创业培训补贴范围
1.创办企业培训(SYB)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范围
(1)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脱贫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2)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1日-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且未登记为失业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培训,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3)将有创业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组织开展开办店铺、市场分析、经营策略等方面的创业培训,促进提升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2.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补贴范围
毕业学年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改善企业培训(IYB)补贴范围
脱贫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处于创业期二年内的创业者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