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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由广西南宁供电局向广西公安厅发出的欠费停电通知函在网上引发关注。27日下午,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南宁市新民路34号用电缴费情况的说明》称,近期,网传南宁市新民路34号(自治区公安厅原办公区)出现电费欠缴情况。公安厅搬迁后,陆续调整了一批其他单位入驻该办公区,各单位电费由公安厅原办公区总表统一计量收缴。2023年1月,该办公区启动电表分户改造,期间衔接不够,汇缴不及时。现相关费用已缴清。
网传欠费停电通知显示,根据供用电合同约定,应承担按时足额缴纳电费的义务。截止2023年2月24日,广西公安厅位于新民路34号(用电户号:040100010004931)用电区域2023年1月电费及历史违约金合计483848.85元(其中电费本金:477791.09元,违约金:6057.76元)经多次催缴仍未结清,该局将依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27条和第39条以及双方供用电合同约定,在2月27日起对贵单位停止供电。为减少停电对贵单位造成的影响,请于27日前结清上述电费。
北青报记者27日9时许查询电费缴费平台发现,该用电账户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仍欠费485190.75元;11时24分再查询发现显示欠费7399.66元,两次显示的欠费金额差额刚好是该单位欠的电费本金477791.09元;14时28分,该账户显示已无欠费,余额为1元。
27日下午,南方电网广西电网公司客服人员称,目前该用电单位已结清欠费,供电正常,无任何欠费。
两名目前在南宁市新民路34号办公的机关单位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该单位2月27日用电正常。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