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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7月27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厉德才(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厉德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厉德才利用担任安徽省合肥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合肥市副市长、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房地产项目规划许可证、人防工程项目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厉德才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申报、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