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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通讯员 扬财萱 记者 倪萍) 近日,省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于7月18日将市区补发资金2.73亿元拨付到经办机构,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市区共有36.6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此次调整办法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其中,“定额调整”主要是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主要是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相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照顾,体现重点关怀。
调整标准分为三点:首先,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元。
其次,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3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1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7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19.5元的,按19.5元增加。
第三点,则是对2022年底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9元、27元和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