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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朱浩 蔡玉菁)记者日前从市港航中心获悉,镇江港一季度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初见成效,船舶污染物送交接收转运处置运行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市港航中心全面落实“先递交船舶污染物再装卸作业”要求,实现了包括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的船舶污染物接收率达100%。船舶垃圾转运占接收量比例为95.99%,生活污水转运占接收量比例为99.24%,含油污水转运占接收量比例为98%,以上数据均达到省污指办“2023年各设区市船舶污染防治监管任务指标”要求。
为全面提升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整体水平,市港航中心要求港口企业进一步做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建设,并采用专项督查和定期巡查相结合方式及时督促港口企业对已接收的船舶污染物进行转运,对不达标企业发函督促,做到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