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扬环宣 扬州发布记者 薛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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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临近,为了度过一个没有污染、共保蓝天的春节,刚刚,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联合发布禁放烟花爆竹、倡导不烧斗香的倡议信。
2023年1月21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正式施行,将主城区禁放区域南面由328国道外延至沪陕高速,北面由宁启铁路外延至启扬高速(原生态科技新城禁放区域不变)。
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烟花爆竹燃放、斗香燃烧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烟花燃放的过程中存在炸伤和火灾风险,燃烧后的灰烬和残渣也对城市市容市貌造成严重影响。“为共同维护我们的‘好地方’,让我们的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我们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燃烧斗香,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美好环境,让‘好地方’越来越好。”市生态环境局倡议。
倡议内容
一、争当践行者。
请广大市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禁放管理规定,从自身做起,不购买一串鞭炮、不燃放一枚烟花、不燃烧一座斗香,自觉遵守禁燃限放规定,选择电子鞭炮、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争当禁燃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
二、乐当宣传者。
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烧斗香的行动中来,从现在做起,通过口口相传、微信微博、朋友圈、小视频等各种途径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燃烧斗香给安全、环境带来的危害,宣传禁放内容,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市形成禁燃禁放的良好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勇当监督者。
请广大市民从身边做起,主动引导和规劝亲朋好友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燃烧斗香,敢于向违反禁燃限放规定的行为说“不”。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积极举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尽己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扬城。
“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燃烧斗香,过一个清新、环保、安全、低碳、‘无废’的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扬州文明、绿色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