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入户孩子属于随迁人员吗?
购房入户孩子属于随迁人员。
办理随迁人员落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申请人的房产证或银行按揭购房凭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
2、入户申请书;
3、自建住宅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国土部门有关证明、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如带亲属入户须证明关系);
6、成年人提供迁出地县级或乡(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并经现居住地县级或乡(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查验合格的婚育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