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壹财信
作者:唐开元
宁波奥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拉股份”)于2022年11月28日申报科创板IPO,公开信息显示其主要从事模拟芯片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产品线包含时钟芯片、电源管理芯片、传感器芯片、射频芯片四大类,其中时钟芯片在近三年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超过85%。此外,公司还对外提供IP授权服务。
(资料图片)
《壹财信》研究公开资料发现,奥拉股份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IPO前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套现超7亿元人民币;更值得关注的是,奥拉股份的股权激励或有猫腻、应收账款异常、评估机构成被告、签字评估师有污点等问题。
股权激励背后或有猫腻
奥拉股份此次IPO拟募集资金300,667.44万元,主要用于各类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成栋、WANG YINGPU,二人系父子关系。实控人一致行动人为张立萍,系王成栋的配偶、WANG YINGPU的母亲。
2019年1月1日,奥拉股份由香港奥拉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奥拉投资”)和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双成投资”)分别持股80%和20%,前述二股东均为公司实控人100%控股企业,其中WANG YINGPU间接持有奥拉投资100%股权,王成栋直接持有双成投资100%股权。
报告期内,奥拉投资和双成投资通过向外部股东转让股权的方式套现。报告期期初至2021年10月,实控人王成栋、WANG YINGPU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萍通过股权转让共套现76,890.00万元。
与此同时,奥拉股份还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大量股份,对公司员工实施股权激励,但仍未避免人才流失问题。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奥拉股份分别确认16,164.48万元、120,386.85万元和48,493.43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累计达到了185,044.76万元,这导致其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1,308.80万元、-87,224.32万元和-47,069.52万元,呈现了亏损状态。
招股书显示,奥拉股份股权激励对象共计318人,但据问询回复披露,这其中包含3名非公司员工。去除3名非公司员工,员工持股计划共覆盖315名公司员工,范围覆盖了公司绝大部分员工。
而2020年至2022年6月末,奥拉股份员工总数分别为214人、255人、282人,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员工数量均有较大的差额,按此推断公司一方面或是出现了员工大量流失的情况,另一方面其实施股权激励的员工中或远不止3名非公司员工,这需要奥拉股份给出解释,交易所上市委应予以关注。
评估公司陷诉讼泥潭
对于奥拉股份向关联方收购深圳凤鸣翔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凤鸣翔天”)、绍兴圆方半导体有限公司(下称“绍兴圆方”)等亏损公司的行为,上交所在问询中提出了质疑,并要求奥拉股份说明收购各子公司交易对价的公允性及相关测算依据。
对此,奥拉股份给出的回复较为简略,未给出收购基准日即2020年9月30日凤鸣翔天和绍兴圆方的资产负债数据。据悉,凤鸣翔天、绍兴圆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合计分别为-45.54万元、65.00万元,其截至2020年9月30日在资产基础法评估下的全部权益评估值分别高达378.77万元、2,403.9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凤鸣翔天、绍兴圆方的评估报告出自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东洲”)之手。而近日上海东洲则是身陷诉讼泥潭。
据企查查公示数据显示,2022年11月,上海东洲因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被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起诉。
(截图来自企查查)
由于案件裁判文书并未公布,《壹财信》无从得知具体细节,这一诉讼若败诉,上海东洲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给出的上述评估结果是否公允就要打上问号。
此外,奥拉股份的签字资产评估师朱淋云曾在执业中因收益法评估依据不足、现场核查实施不到位、评估底稿记录不完整等原因,于2020年被江苏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截图来自证监会官网)
应收账款值得关注
奥拉股份在招股书中披露,2022年1-6月,其针对第二大客户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下称“中兴通讯“)的销售金额为3,834.70万元。截至2022年6月,其针对中兴通讯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047.67万元,较其上半年的销售金额更高。
然而招股书显示,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全部在6个月以内,不存在此前会计年度应收账款结转的可能。奥拉股份对中兴通讯的应收账款余额高出同期的销售金额,则需奥拉股份予以解释。
相较之下,报告期内,奥拉股份对其他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均高于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不存在与中兴通讯相似的情况。
奥拉股份存在的上述问题,《壹财信》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