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上市是利好还是利空?
一 利好,分拆上市可能利好。通过分拆上市,母公司可以独立开发有潜力和前景的子公司,并通过发展子公司在股票市场套现。同时,母公司可以控制子公司的股权。这时候子公司发展好了,有一个理想的股价也会给母公司带来超额利润。这样,母公司会更加重视对子公司业务运营的管理,使子公司获得更好的发展资源,形成良性循环。
二,利空,分拆上市可能利空。在分拆上市 之后,如果子公司的经营效果不是很好,没有良好的业绩,就会影响母公司的经营状况,这很可能会导致整体业绩下降,从而导致股价下跌,使投资者对股票失去信心。因此,公司的分拆上市不仅要考虑一个方面,还要综合考虑所有的可能性。前景明显广阔的项目,考虑分拆上市,前景不确定的项目,慎重考虑。
分拆上市条件的有哪些呢?之前很多内地A股上市公司难于实现分拆上市会选股H股或者是以红筹形式去港股上市的情况将会得到改变,而在市场中很多有公布分拆上市的A股上上市公司有涨停的情况出现。
在上述的《若干规定》文件中,对于分拆上市的条件进行详细的规定,主要是包含有七个方面的条件。
条件一:进行分拆上市的原上市公司必须已经在A股上市的时间满3年。
条件二:在上市的最近三年内的必须出现连续的盈利,并且公司的净利润数值不能够低于6亿人民币。
条件三:进行分拆出去的子公司在最近的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的利润表中不能够超过总利润的50%;净资产则是不能够超过30%。
条件四:分拆上市的子公司的资金或者资产不能够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有的情况或者是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条件五:分拆子公司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内使用的募集资金不能够超过其净资产总值的10%;再有就是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进行收购的业务或者资产不符合进行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业务以及资产。这一条件中还有一点要求是对于一些从事金融业务的子公司不能够分拆其上市。
条件六: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关联方对于要分拆上市的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不能够超过这一子公司上市之前的总股本的10%;子公司高管等持有公司股份不能够超过30%。
条将七:上市公司做好充足的信息披露的说明。
从上述分拆上市条件上班不可以看出其实有是有六个非常关键的条件,这一新规出现之后就有很多上市公司纷纷响应其要进行分拆上市,最早的是楚江新材002171,在12月14日的时候在互动平台公布公司的子公司天鸟高新和顶立科技均为军工科技制造企业,分别为国内碳纤维预制件和高端装备及新材料龙头企业,符合科创板政策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