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相关资料图)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相关说明,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
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
解和检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审批程序合法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且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期对外担保贷款。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
报告期的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亦无逾期对外担保贷款。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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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 王立章 聂织锦 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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