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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8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称,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有关规定相关条件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有业内分析指出,此举将直接减轻激励对象的个税纳税负担,进而提高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意愿,有利于建立上市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
同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提出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楚涵